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 史、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 子。自吴楚反後 ,五宗王世 ,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 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