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 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 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 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 庭争。於是天子 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 史。弘奏 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 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 。”上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 每毁弘,上 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