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 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 邻家有远为 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 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 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 知其药酒也 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 逐主母,乃阳僵弃 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 酒,上以 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 至如此,然不免于 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 之事,适不幸 而有类妾 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