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 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 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 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 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 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 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 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 服所犯,遂 自杀。国除,地 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