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 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 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