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 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 ,猎农民 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 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 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 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 以无为有 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 ,不顾於亲,犯法害 民,虚公家:此夫 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 者也,欺父母 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