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 为所并,即阴作兵 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 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 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 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 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 使人祷祠 妄言。建 又尽与其姊 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 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 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