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忠 之敝,小人以野,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之敝 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 敝,小人以僿, 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 文敝矣。秦政 不改,反酷刑法 ,岂不缪乎?故汉兴 ,承敝易变,使人不倦, 得天统矣。朝 以十月。车服黄 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