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 为志,则 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 国之残也,而 都县之费也。残 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 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 士,令折辕而炊之, 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 也。中人祷祝, 君翳酿, 通都小县 置社,有 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 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 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 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 内酺而华乐, 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