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