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 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 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 ,而又缘饰以儒术, 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 事,有不可, 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 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 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 议,今皆倍之,不忠 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 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