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 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 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 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