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 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 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 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 又缘饰以儒 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 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 尝与主爵都尉汲黯 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 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 以此日益亲 贵。尝与 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 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 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 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 臣每毁弘, 上益厚遇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