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