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 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 因而陷之;上所欲 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 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 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 著为律,後主 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 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