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 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 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 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 从诸侯者 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 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 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 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 哭泣,则伤主 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 完者内酺而华乐, 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