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 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 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 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 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 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 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 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 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