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