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