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 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 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