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 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 如章告劾,不 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 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 而相告言,大抵尽 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