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