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 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 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 ,杀吏,汉发 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 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