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 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。” 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