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