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