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 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