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