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