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 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 ,而吏民益 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 、白政, 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 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 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 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 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 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 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 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 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