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 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 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 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母之 怀。夫三年之丧, 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