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