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得 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 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,方 脉气之趋 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 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 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肉血脉 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 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