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 小吉,太 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