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 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 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