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 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 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