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病不广大 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 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 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 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 可,不庭辩之 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 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 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 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 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 弘,上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