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相初到,民自言相,讼 王取其财物百馀 人。田叔取 其渠率二十人,各笞五十,馀各搏二十,怒之曰: “王非若主邪?何自敢言若主!”鲁 王闻之大惭,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相曰:“王 自夺之,使相偿之,是 王为恶而相为 善也。相 毋与偿之。”於是王乃尽偿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