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 外宽,内深次骨 。宣为左 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 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 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 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