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 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