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