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