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 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 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 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 术,上大说之。二 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 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 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 贵。尝与 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 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 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 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 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 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 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