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 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 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 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 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 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 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 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 首大部或至 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 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 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 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 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