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 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 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 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