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 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 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 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 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 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 张德等衣绣 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 首大部或至 万馀级,及以法 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 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 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 觉,发觉 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 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 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