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 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 允疲嗟家 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 利,枉主法,猎 农民;以官为威 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 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 功执空文以主上 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 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 势尊位;食饮驱 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 不操矛弧者也, 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 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 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