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