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