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